
在加拿大,稅務申報是每位居民應盡的義務,尤其是涉及海外收入時,更需要謹慎處理。T1135 表格是加拿大稅務局(CRA)要求申報海外資產的重要文件,主要用於追蹤納稅人在海外持有的資產情況。填寫這份表格不僅是法律要求,更是避免稅務糾紛的關鍵步驟。
什麼是 T1135 表格?這是一份「海外資產申報表」,專門用於申報納稅人在加拿大境外持有的特定資產。這些資產可能包括銀行存款、股票、債券、房地產等。根據加拿大稅法,如果納稅人的海外資產總成本超過 10 萬加幣,就必須填寫並提交 T1135 表格。
為什麼要填寫 T1135 表格?加拿大稅務局通過這份表格了解納稅人的海外資產狀況,確保所有收入(包括海外收入)都如實申報並繳納相應稅款。未按時申報可能導致罰款,甚至面臨稅務審計。因此,正確填寫 T1135 表格是避免法律風險的重要環節。
誰需要填寫 T1135 表格?原則上,所有加拿大稅務居民(包括公民、永久居民和長期居留者)只要海外資產總成本超過 10 萬加幣,就必須申報。即使是暫時離開加拿大的居民,也可能需要申報,具體取決於稅務居住狀態。
在填寫 T1135 表格之前,首先需要明確自己是否達到申報門檻。海外資產的定義非常廣泛,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型:
總成本超過 10 萬加幣是申報的關鍵門檻。這裡的「成本」指的是資產的原始購入價格,而非當前市場價值。例如,如果您在海外擁有價值 15 萬加幣的股票,但購入成本僅為 8 萬加幣,則無需申報;反之,若購入成本為 12 萬加幣,即使當前價值下跌,仍需申報。
常見的海外資產類型中,房地產是最容易引起混淆的部分。自住用途的房產通常不需要申報,但出租或投資用途的房產則需納入計算。此外,海外公司的股份若占總資產的 10% 以上,也需要單獨申報。
T1135 表格分為多個部分,每個部分針對不同類型的海外資產。以下是表格的主要結構: 税务申报
在填寫表格時,需要提供以下具體信息:
例如,如果您在香港擁有股票投資,需要在 Part A 中填寫股票的名稱、所在國家(香港)、購入成本以及當年的股息收入。這些信息必須與您的其他稅務申報表(如 T1 表格)一致。
以下以三個常見的海外資產類型為例,詳細說明如何填寫 T1135 表格: 加拿大资本利得税攻略
假設您在美國擁有一個銀行賬戶,存款金額為 5 萬美元(約合 6.5 萬加幣)。首先,在 Part A 的「銀行賬戶」欄位中填寫:
如果您在香港持有騰訊股票,購入成本為 8 萬加幣,當年股息收入為 1,000 加幣,則在 Part A 的「股票」欄位中填寫:
常見的填寫錯誤包括:
T1135 表格的提交截止日期與個人稅務申報(T1 表格)相同,通常為每年的 4 月 30 日。如果是自雇人士,截止日期可延至 6 月 15 日,但稅款仍需在 4 月 30 日前繳納。
提交方式有兩種:
若發現漏報,應盡快提交修正後的表格。稅務局可能根據情況處以罰款,但主動更正通常可減輕處罰。
通過「T1-ADJ」表格申請修正,或使用「ReFILE」功能在 NETFILE 系統中重新提交。
資產成本應以購入時的加幣金額為準。若資產為繼承或贈與,則需按接收時的市場價值計算。
填寫 T1135 表格是加拿大稅務申報的重要環節,尤其是涉及海外收入時。建議納稅人保留所有海外資產的購入憑證和收入記錄,以備稅務局核查。若資產較多或情況複雜,可考慮尋求專業稅務顧問的協助,確保符合加拿大資本利得稅攻略的要求。
通過本文的圖文詳解,希望您能零基礎學會如何填寫 T1135 表格,順利完成加拿大報稅海外收入的申報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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